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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儀器環境試驗方法對恒溫恒濕試驗箱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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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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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1606.6-89《分析儀器環境試驗方法 恒定濕度試驗》標準規定了分析儀器恒定濕度試驗分組、試驗條件、試驗持續時間及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評定儀器在高相對濕度環境條件下工作的適應性。 分析儀器環境試驗方法對恒溫恒濕試驗箱的要求: 1、試驗箱的工作空間內應裝有傳感器以監控試驗箱的溫度和濕度。 2、試驗箱有效工作空間中的溫度和相對濕度應能分別保持在標準中恒定濕度試驗分組要求的范圍內。 3、恒溫恒濕試驗箱內的凝結水要不斷排除,在純化處理之前,不能再使用。 4、直接用來產生濕度的水的電阻率不小于500Ω•m。 5、分析儀器對風速、振動等影響量有要求時應在產品標準中說明。 6、試驗箱內應有絕緣良好的接線柱和保證電纜出入的裝置,以便檢驗試驗箱內分析儀器的電性能。 7、試驗箱的內壁上和頂上的凝結水不能滴落在分析儀器上。 8、試驗箱應設有觀察窗及照明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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