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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鹽霧試驗箱檢驗條件的要求 |
對鹽霧試驗箱檢驗條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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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7/6 8:1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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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霧試驗箱在檢驗時的氣候條件、電源條件、用水條件和其他條件應符合GB/T8170.1-2008第4章的規定。內容如下:
一、氣候條件
1、溫度:15℃~35℃;
2、相對濕度:不大于85%RH;
3、氣壓:80kPa~106kPa。
注:對大型設備或基于某種原因,設備不能在上述條件下進行檢驗時,應把實際氣候條件記錄在檢驗報告中。當有關標準要求嚴格控制環境條件時,應在該標準中另行規定。
二、電源條件:符合設備相關的電源要求。
三、用水條件:符合設備相關的用水要求。
四、其他條件:
1、設備周圍無強烈沖擊、振動、電磁場及腐蝕性氣體存在;
2、設備應避免陽光直射或其他冷熱源影響。
鹽霧試驗箱的外觀和安全要求應符合GB/T8170.1-2008第8章的規定。內容如下:
一、受檢設備的名稱、型號、主要性能指標、生產廠、設備編號、制造年月均應有明確的標記。
二、受檢設備的控制儀表、設定儀表和指示儀表等均不應有明顯影響性能的缺陷。
三、受檢設備的各種安全報警保護裝置應工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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