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度沖擊試驗箱滿足GJB150.5A-2009軍用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 第5部分:溫度沖擊試驗,標準中程序1為恒定極值溫度沖擊,試驗步驟如下:
1、將測試樣品放入溫度沖擊試驗箱,以不超過3℃/min的速率將箱內空氣溫度調節到技術文件中規定的低溫極值。保持此溫度至技術文件中規定的時間。
2、在1min 之內將試件轉移到溫度為T2的大氣環境中,以產生技術文件中規定的溫度沖擊,并按技術文件的規定保持此溫度。
3、若技術文件中有要求,在可行的范圍內評價溫度沖擊對試件的影響。
4、若要求反方向進行其他循環,則在1min之內將試件轉換到T1環境中,并按技術文件的要求達到穩定,必要時評價溫度沖擊的影響,然后按1和 3繼續試驗;若要求再進行一次單向的溫度沖擊,則將試件以不大于3℃/min 的溫度變化率返回T1環境并重復步驟 1~3;若不要求其他溫度沖擊,則進行步驟5)。
5、試件返回到標準大氣條件。
6、將試件從溫度沖擊試驗箱拿出,并檢查試件,若需要,使試件工作。記錄結果并與試驗前數據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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